严守公正优化法制环境 合理止纷促进经济发展

2013-07-05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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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公正优化法制环境  合理止纷促进经济发展

自从开展“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活动以来,枝江法院将“优、促”的活动的工作部署落实到每一起具体案件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工作要求,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

2011年7月31日晚,枝江市普降暴雨,0时至1时一小时降雨量达到十年一遇的53.7毫米,导致我市拽车村村民董传金的养鸡场被淹。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董传金单方委托宜昌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对养鸡场受淹损失进行了价格鉴定,鉴定意见为养鸡场受损309100元。随后,董传金于2012年3月12日将枝江市联云电子有限公司、市公用事业局、市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告上法庭。董传金诉称,导致自己养鸡场被淹的主要责任人就是以上三单位,一是联云电子修建围墙影响了排水,二是市公用事业局没有建立健全排水设施,三是开发区管委会作为相关设施的管理部门未尽到相应的管理职责,因此董传金请求以上三被告赔偿损失313100元。三被告则辩称,董传金的损失是暴雨造成,属于不可抗力所致,仅凭鉴定报告的几张照片不能作为董传金死亡2万多只肉鸡的证据,赔偿责任不应由三被告承担。

枝江法院在受理该案后,并不是机械的就案办案,而是着眼于大局,既要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又要保护台资企业的合法经营不受干扰。为了彻底化解这起涉企纠纷,枝江法院对案情进行了深度剖析,对证据进行了严谨认定,对现场进行了周密勘察,通过庭外调查了解到,2009年9月,联云电子在建设厂区时曾在与董传金养鸡场相邻的围墙处安装了一条直径为50公分的排水管道。为了准确查明联云电子在围墙处安装的排水管道的排水能力,该案承办法官多次冒着大雨到现场勘查,检查该处排水是否畅通。枝江法院审委会根据调查结果讨论认为,董传金养鸡场的受灾不属于不可抗力,但损失的鉴定意见存在瑕疵,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承办法官向董传金释明该意见后,董传金同意重新申请鉴定,但却迟迟不肯交纳鉴定费,并多次上访,导致案件审理进程受阻。

董传金的损失确实存在,但是损失数额没有权威部门的鉴定意见确定,为了帮助董传金挽回损失,避免案件因无法进入鉴定程序而久拖不决,承办法官主动向枝江市畜牧兽医局专家咨询并和专家一起到现场调查损失情况,经专家评估,损失为147837.10元。随后,枝江法院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由市政府出面协调,民政部门以受灾救济的形式给付董传金40000元,董传金对于民政部门的救济和枝江法院所做的大量工作表示十分的满意和感谢,并于2013年6月25日撤回了对三被告的起诉。通过枝江法院的不懈努力,终于将一起涉企纠纷平息,既帮助董传金减少了经济损失,又保障了联云电子的正常生产经营,将“优、促”活动的精神落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