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春风拂过金湖,水波潋滟,芦苇摇曳。成群的候鸟正陆续北返,它们掠过湖面、穿越林间,翅影翩跹,为这片湿地带来灵动的生机。适逢湖北爱鸟周,爱鸟护鸟的氛围愈加浓厚,而这背后,法治的力量始终默默守护。
枝江法院在办理一起非法狩猎案时,与以往不同,在追究责任的同时,通过引导破坏生态者“认购碳汇”的方式替代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为非法狩猎“买单”。经专业机构评估,案涉行为造成生态资源损失共计3200元。承办法官通过释法说理,二被告人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并自愿认购林业碳票共计46.5吨,支付价款共计碳汇损失金额3200元。
认购碳汇进行替代性修复,既实现了生态环境的等量恢复,也服务了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家战略。202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审议通过。作为系统集成生态环境领域法律制度的基本法,法典将“损害担责”原则明确入法:谁损害、谁担责,担责方式不限于金钱赔偿,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适用替代性修复措施。
近年来,枝江法院积极探索生态司法协同创新机制,通过构建跨部门、跨区域协作长效机制,与武汉海事法院、枝江金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共建“金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并签订《司法保护基地框架协议》;开展“爱鸟周”普法宣传,实施“鸟类保护计划”,推动形成“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共治格局。以法治力量守护生物多样性,让法典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让飞鸟掠过之处,皆是安栖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