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视频作证大显神通 诉讼纠纷化解水到渠成

2017-12-12 09:50
来源: 枝江市人民法院

证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庭审现场出庭作证,怎么办?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法官开动脑筋,在庭审现场通过手机微信视频的方式确保了远在山西务工的证人熊某“出庭”作证,并认同了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处理,案件顺利审结。

原告熊某某与被告冯某离婚纠纷一案,原告主张法院判决其与被告离婚,被告也同意离婚,但是在析产环节双方存在争议,主要体现在夫妻共有财产认定和分割上,需要原告父母同时出庭作证。由于原告父亲熊某在外务工,路途遥远且工作繁忙,无法到庭为被告冯某作证。法官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为查明案件事实,决定采用微信远程视频作证的形式,完成对证人的询问质证。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

庭审中,法庭通过手机连线微信视频的方式对熊某的身份予以核实,向熊某说明了作为证人的权利义务。熊某通过视频方式陈述了需要证明的事实,并接受了法官和双方当事人的询问,询问过程连贯,声音图像清晰。同时法庭通过全程录音录像的形式固定了证人“出庭”作证全过程。本案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对判决结果表示认可不上诉。整个微信视频作证过程中,原告父亲熊某以证人身份出庭,证明了共有财产的权利归属,很好地化解了家庭矛盾纠纷,保护了各方当事人利益。

这是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第一起通过微信视频作证的案件,在全省范围内创新了证人出庭作证模式,既有效减轻了诉讼参与人的诉累、节省了司法资源,也大大提升了审判效率,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