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人民法院 枝江市司法局
关于公开增选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通知精神,现将增选人民陪审员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任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三周岁;
3、品德良好、公道正派;
4、身体健康;
5、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选任原则
选任人民陪审员,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选任名额
本次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为26名。
四、选任程序
一是对于被推荐和本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由枝江市人民法院按照规定进行审查,初步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报相关部门审核后,提请枝江市人大常委会任命。
二是枝江市人民法院将任命决定书面通知人民陪审员本人及其所在的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同时向社会公告。
三是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后,人民陪审员职务自动免除。
五、报名方式
1、组织推荐。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在征得本人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向枝江市人民法院推荐。
2、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直接向枝江市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报名时,均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
报名时间截止到2014年5月31日。报名联系方式:枝江市人民法院政治处,电话4289762。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