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枝江市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社会公开稿

2021-02-08 15:46
来源: 枝江市人民法院

中共枝江市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社会公开稿

 

根据宜昌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7月21日至8月20日,市县联动巡察组对中共枝江市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年9月30日,市县联动巡察组向枝江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2020年9月30日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院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纪党规,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诚恳接受,坚决整改。院党组深刻认识到抓好巡察整改是落实中央、省委、宜昌、枝江市委关于巡察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是深化党要管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安排,是推动法院工作、加强班子建设的重要抓手,是院党组必须扛起的政治责任。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强化责任担当,细化整改措施。院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3次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督促巡察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党组成员按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迅速组织分管部门将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党组整改工作要求进行传达贯彻。制发了《中共枝江市人民法院党组落实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25个具体问题(派出纪检监察组),逐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清单,切实做到责任领导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机制到位。

(三)聚焦反馈问题,全力推进整改。10月16日院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院每名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主动认领问题,分析原因,并对认领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及时调度、督导检查重点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次督办会,听取整改进展汇报,并下发整改提醒通知书,督促整改。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整改时间表和任务清单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采取动态管理、对账销号的办法严格落实整改。截止1月,新建落实巡视巡察问题整改相关制度5个,修订完善制度3个,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25个具体问题均已全面整改完成,并将持续深入长期坚持。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履行职责使命方面

1.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1)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一是召开工作会,对省、市两级“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精神再传达、再学习,按照“案件清零、黑财清底”对扫黑除恶工作再研究、再部署;二是进一步配强涉黑恶刑事案件财产刑执行专班力量,完善工作台账,加强节点管控,倒排工期,责任到人,开展执行攻坚;三是加强立、审、执协调,提前介入,审判调查与执行调查同步、线上查控与线下查控同步、财产查控与财产处置同步,全面清查涉黑资产;四是强化府院联动,加强与公安、检察、财政等机关联动,加速推进涉黑资产追缴、处置,做到黑财应收尽收、应缴尽缴。截至2020年12月18日,我院涉黑恶刑事财产刑案件全部执结,执行结案率、执行到位率均达100%。

(2)针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制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执行局负责人任副组长,抽调执行局精干力量为专班成员,确定专项行动目标,排定工作日程,全年审结涉金融案件396件,执结标的额 1.13亿元;二是全面清理涉金融债权执行案件,排查摸底,建立台账,逐案研究执行方案,确定案件责任人;三是联合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开展涉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执行行动。2020年立案执行涉金融债权案件71件,27案已执行完毕或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涉及标的3167万元。

2.履行职责职能不到位。

(3)针对“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效不明显的问题。一是组织执行干警认真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领会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目标,将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上来;二是进一步强化规范办案意识,加强执行案件流程监管和流程节点动态监督,随时督查通报,通过严管提升执行队伍战斗力;三是落实每月执行工作例会制度和执行动态通报制度,紧盯核心指标、考核指标,动态研判,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四是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开展涉民生、涉企业、涉金融等专项集中执行行动;五是及时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保障执行工作的长期高水平运转。2020年受理执行案件1460件,执结1375件,执结率94.18% ,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达到97.54%。

3.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有差距。

(4)针对存在超法定期限办案问题。一是加强审限监管,建立审限预警、督办制度,审管办每月两次通报、预警、提示承办人超审限未结案件,对18个月以上未结案件和有超审限风险的案件进行清理、通报、督办,并在审判管理动态中进行公布,每半个月向中院报告长期未结案件审理情况,目前,2020年1年半以上未结案件全部审结;二是建立执行办案期限预警机制和超期案件督办机制,对各承办人临近超期执行案件通报提醒,已超期案件通报并由领导约谈督办;三是进一步落实《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的指导意见》和我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方案,完善“分段集约、繁简分流、类案集中”办案模式。2020年未结案件大幅减少,全年结案率达到94.18%,无新增超期未结执行异议案件。

(5)针对执行款管理不规范,兑付不及时问题。一是组织全体执行干警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使执行干警做到对执行款物管理要求、方式、期限心里有数,行为有据;二是完善财务、执行部门的案款管理联动制度,财务部门每天发布到新到账案款信息,提醒承办人及时认领,执行部门督促承办人即时认领案款,对到账后5天仍未认领和开票的款项核查、督办并对承办人予以通报,执行部门每周与财务部门核对案款到账和发放情况,对即将超期案款提前5天发布督办提醒;三是提升执行案款监管水平,清理核实不明款项,确保款项、账目、案件、承办人一一对应,督促在一周内完成发放,需暂缓发放的督促承办人提前5日书面说明理由并报批准;四是严格规范使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新收案款一律按照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系统发放。现已清理案款830余万元,均按规定发放当事人或上缴财政,执行案款管理不断规范。

(6)针对案件质量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巡察以来,已开展两次案件质量评查,并将评查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二是每月在审判管理动态中公布改判发回案件,对改判发回瑕疵案件进行总结分析,制作2020年度改判发回案件情况分析通报,对被认定为错案的案件承办人在绩效考核中作扣分处理;三是强化问责,对上级法院确认为错案的,由分管领导对案件承办人进行约谈,并在绩效考核中扣分处理。

(7)针对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够的问题。一是强化院庭长实质性办案,审管办每月统计公布员额法官承办案件情况,对院庭长办案数据进行动态掌握;二是每月统计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情况,并在审判管理动态中予以公布。2020年,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案件60件,完成了关于院庭领导办案数的要求,院庭长结案数占结案件总数的64.86%。

(二)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

(8)针对党组班子主体责任落实不够的问题。一是坚持每月1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成立了党的建设和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二是明确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分管领导,坚持每季度对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班子成员、支部书记每季度就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向党组书记作汇报;三是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党组成员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多种方式,加大与干警的沟通交流,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领导班子坚持分工合作、协调配合机制,加大定期沟通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9)针对从严治党、从严治警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大司法巡查力度,实行月督查、季通报考核制度,并把督查通报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主要指标;二是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要求,敢抓敢管,真管真严,坚决杜绝老好人现象,运用好“四种形态”,抓早抓小,追责到位;三是认真落实班子成员带头检查考核制,每年每名班子成员至少带队检查一次。

(10)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有差距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清单》和《部门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清单》,加强院党组对党建和党风廉政等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了其他班子成员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岗双责”;二是进一步完善谈话提醒机制,班子成员每月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分管部门干警的谈话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三是加强司法作风检查巡察。督察室不定期联合综合办公室对安保工作、庭审作风、工作纪律、上下班纪律、办公室内务卫生和仪表着装等进行抽查,发《纪律作风督查通报》2期,并将抽查情况与绩效直接挂钩。强化日常监管,班子成员带头运用“四种形态”对干警进行教育提醒,规范廉政谈话职责和范围,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做到定期谈和全覆盖;三是调整各庭室部门廉政监督员,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针对审判、执行、财务监管等各自分管工作的关键环节,认真梳理廉政风险点,组织填写部门廉政风险排查表和个人廉政风险排查表,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全覆盖、无盲区的监督制约和廉政风险防范机制。

(11)针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一是继续加大巡视反馈的“违建整治”案件罚金执行力度,穷尽执行财产调查措施和执行措施,应执尽执,财产应处置尽处置;二是加强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疑难案件共同研究方案,推动案件执行;三是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形成行政非诉执行长效机制。我院立案执行的违建整治追缴罚金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6件已全部结案。

2.履行监督责任不力。

(12)针对机关纪委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纪委委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及党规党纪知识学习,调整增补一名纪委委员,提升机关纪委履职重要性的认识和纪委委员履职能力;二是进一步明确机关纪委的工作职责,每年按照职责要求制定好年度工作计划;三是积极与政治部联合,组织干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和“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内部监督队伍建设,加强经常性监督、执纪、“三个规定”专项治理等问责工作,使党员教育管理常态化强化,参与派出纪检组办理信访件1件。

3.工作作风不实。

(13)针对专项整治不够扎实的问题。一是认真对照《枝江市人民法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中开展专项整治要求,对13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狠抓整改落实;二是以“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和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为契机落实整改,大力运用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干警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全面提升,巩固了主题教育成果。

(14)针对执行工作作风漂浮的问题。一是加强执行干警思想教育、业务教育,利用执行工作例会、组织生活会等组织干警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对执行工作实行“一案双查”的规定》以及执行工作相关司法解释、上级纪律作风通报等,使干警知纪律、晓规定、明规则,将各项规矩、纪律、要求内化于心,警钟长鸣,事前防范;二是加强执行办案纪律规矩检查和执行办案流程监督,做好事中监督;三是落实《条例》《准则》等纪律规定和《关于对执行工作实行“一案双查”的规定》,加强执行办案违纪违规违法的检查监督和追责问责。目前,执行人员工作作风明显改善,2020年我院执行工作位居宜昌市法院前列。

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15)针对公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组织全院干警进一步学习我院制定的车辆管理办法;二是严格执行《枝江市人民法院车辆管理办法》,增加专人管理车辆,加强对公车的日常管理;三是对2017年以来车辆加油情况进行再次全面清理,各庭室对加油卡加油情况作全面核查,办公室认真甄别,对鄂EA155存在一次加油多升异常情况,已按异常额退汽油200升1114元到公务加油卡中。

(16)针对工会经费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二是对2017年度应由会员个人缴纳的会费缴纳部分进行补缴,全院103名工会会员补缴工会会费;三是清退2018、2019年职工运动会普发奖品已全部折成现金补缴,并汇入工会专户。

(三)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党组领导班子作用发挥不充分。

(17)针对班子配备不到位的问题。经与市委及上级法院请示汇报,目前已增配院党组副书记1名,配齐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院领导班子力量不断增强。

(18)针对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一是加强思想建设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端正参与民主生活会的态度;二是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党组成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严肃、认真的参与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严格依据有关党内法规开展;三是严格按照要求把好党组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的质量关,对未按照要求撰写发言提纲的党组成员由党组书记、院长进行批评教育,对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进行整改。相关院领导于2020年10月18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就此问题进行了认领,并开展自我批评。

(19)针对担当精神不够的问题。一是贯彻落实《宜昌市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府院联动机制》,一案一策;二是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协商,推动宇峰纸品公司未变现固定资产的收储。提高破产审判质效,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全年审结破产案件3件

2.对干部的关心、培养、使用不够。

(20)针对对干部晋级晋升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制定《枝江市人民法院关于员额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晋升的实施方案》,对符合晋升一级法官条件的16名法官进行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并将方案和人员情况向市委组织部备案,正常晋升工作正在推进之中;二是院党组先后3次召开干警职级晋升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的指示精神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晋升工作规定》,加强与上级法院及市委组织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相关政策,落实干警相关职级。10月和11月我院分两批完成5名同志的职级晋升工作,其中二级主任科员2名,四级主任科员3名。同时,落实9名司法警察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套改工作,套改四级高级警长1人,三级警长6人,一级警员2人。

(21)针对培养使用年轻干部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结合内设机构改革,加大岗位交流力度,提拔了4名中层干部,7名年轻干警轮岗交流;二是建立完善青年干部选拔使用机制和激励机制,注重分梯队培养锻炼年轻干警,积极选派3名年轻干警参加枝江市年轻干部“1730”培养工程,积极为年轻干警搭建成长平台。今年5名职务与职级晋升中,3名为年轻干部;三是优化员额法官结构,加大年轻法官培养力度,组织5名青年干警参加2020年度法官遴选考试;四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2020年新招录公务员5名。

3.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22)针对对党建工作督促指导不力的问题。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枝江市人民法院2020年党建队建工作要点》《枝江市人民法院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作计划》,强化督促检查,机关党委每月通过工作群提醒督促各支部认真开展支部主题党日,落实“三会一课”。巡察反馈以来,机关党委2次组织专班抽查支部党建工作情况,将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列问题清单,对账销号;二是落实目标考核制,把各支部书记履职情况及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对学习弄虚作假,效果不佳的干警扣减其相应绩效考核分,对落实党建工作不力的支部书记及时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坚持和执行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每人每月到联系支部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对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常态监督检查。

(23)针对对党支部书记培训不够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枝江市人民法院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作计划》,实施“头雁”培育行动,提高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职能力;二是于2020年9月21日,组织4个党支部书记、委员和党务干部共计16人参加全省法院基层支部书记视频培训;三是召开党建工作业务培训会,解读支部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及党支部基本制度,统一党内会议记录标准,同时组织各支部书记、支委委员和党务干部开展党务知识测试,通过以考促学,激发法院党务干警学习党务知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升党务业务工作能力。

(24)针对支部组织生活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规章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专题学习活动,进一步明确组织生活会召开时间、程序和要求;二是严格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严格规范院领导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督促每位党员积极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党组书记、院长谭国虎坚持自己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并给予具体指导,其他党组成员分别到所在支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并诚恳接受其他党员的批评,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巡察以来,院党组书记、院长上党课2次,党组班子成员参加联系支部主题党日活动5次,支部书记上党课2次;三是组织召开党建工作业务培训会,对智慧党建云平台操作、“三会一课”、党员教育培训、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党费收缴、党员发展等方面进行了培训,增强基层党务工作者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持续整改巩固成果,促进各项工作发展

此次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按照巡察组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坚定整改决心和勇气,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引向深入,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我院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717-4289755,通信地址:枝江市江汉大道299号(枝江市人民法院),邮政编码:443200,电子邮箱:zjsrmfy@126.com 。

 

 

 

中共枝江市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