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运动、不节食,苗条身材喝出来!
听到这样的广告标语很难不让人心动
躺着就能瘦的梦想能成真吗?
殊不知,有人在减肥产品里添加了违禁品获刑!
下面看一期真实案例
【基本案情】
枝江市的胡女士为了追求苗条身材,从微商处购买了几袋声称能奇迹瘦身的减肥咖啡,未料到,喝后却出现了口干、腹泻、头晕等不良反应,胡女士找到卖家咨询,卖家轻松解释这只是减肥的“正常反应”,只需多喝水就行。然而,随着咖啡的持续摄入,胡女士的身体状况愈发堪忧,便将这减肥咖啡拿到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惊人的真相浮出水面——咖啡内竟非法添加了一种被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成分-西布曲明!胡女士遂报警,揭开了这起食品安全的黑幕布。
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这背后隐藏着一张庞大的非法销售网。主谋蔡某某,自2019年起便涉足减肥咖啡销售,曾于2020年12月因销售“减肥咖啡”被河南焦作公安机关传唤、讯问,却未收手。2021年3月至2023年6月,蔡某某为进一步扩大规模,通过网购无生产厂家、无质量合格证的小袋减肥咖啡,并购买大号包装袋和封口机,自行加工包装,利用网络平台销往各地。在此过程中,齐某某、雷某某充当了帮手,协助蔡某某包装与销售减肥咖啡。
而魏某某作为下线微商,自2019年起长期从蔡某某处购进“减肥咖啡”并对外销售。且在销售期间,即便得知顾客有不良反应,甚至得知含有违禁品信息后仍继续售卖,直至东窗事发。公安机关从蔡某某、齐某某、魏某某住处均搜查出涉案“MOKA 减肥咖啡”若干,经检测,上述咖啡中均含有西布曲明成分,揭露了这场瘦身神话的可怕真相。
【裁判结果】
经本院审理认为,蔡某某、魏某某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齐某某、雷某某明知他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为他人提供帮助,四人的行为均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应受刑罚处罚。最终,法院以蔡某某、魏某某、齐某某、雷某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四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
“以瘦为美”是许多人的追求。但因减肥心切盲目购买特殊功效减肥食(药)品,最终严重消耗自己身体健康,甚至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实在不可取!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减肥食品时要谨慎辨识,特别是对宣传能够快速减肥的产品一定要提高警惕。
本案减肥咖啡中含有的西布曲明原本是用于辅助治疗肥胖症,但是由于该成分副作用大,服用后会产生抑制食欲,造成心率增快、血压增高等状况,严重时会造成人中风或死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早已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我国生产、销售和使用。食品安全大于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侵害的是不特定公众的生命和身体健康,挑战的是基本道德和法律的底线,牵动的是全社会的神经。枝江法院将依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教育引导广大消费者提升食品安全意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