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给付赔偿款,“老赖”先拘留再判刑

2017-11-28 17:03
来源: 枝江市人民法院

2016年5月,经法院依法裁判,王某因交通事故需赔偿张某、郑某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余元。判决生效多日后,王某置若罔闻,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张某、郑某向枝江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6年8月10日枝江法院立案执行,后作出执行裁定。收到法院的执行裁定后,王某不但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还在2017年4月先后出资十几万元购买地基并建起了楼房。枝江法院准确掌握该情况后,对王某作出了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2017年11月,枝江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王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